「卷板机」设计审美感受的心理形式
发布日期:2019-02-27 浏览次数:4182
我们知道,感觉是人的一切认识活动的基础,是客观事物在人的头脑中的主观映象。客观事物自身具有多种多样的感性状貌,如各种色彩、声音、形状、硬度、温度等。感觉就是对事物的这些个别属性的反映。列宁说:“不通过感觉,我们就不能知道物质的任何形式,也不能知道运动的任何形式。”审美感受和其他形式的认识活动一样,必须以对审美对象的感觉为基础:只有通过感觉,审美主体把握了审美对象的各种感性状貌,才可能引起审美感受。审美感受中其他一切更高级、更复杂的心理现象,如知觉、想象、情感、思维等都是在通过感觉所获得的感性材料的基础上产生的。
关于卷板机设计感觉在美感中所占的地位,美学家们有很大的争论。快乐派的美学(如格兰·阿伦、马歇尔等人)比较强调感觉的苦乐因素在美感中的作用。形式派(如洛絮-佛莱)则坚决否认这点。实际上,感觉因素在审美感受中能起一定作用,这种作用与生理快感的关系比较密切。实验美学的材料证明,对单纯颜色可以有快或不快的不同感觉,如红色与绿色对视神经的刺激反应便很不一样,并随年龄、性别等而有所差异。这些无疑将在审美中起一定作用。所以,应该承认审美感受的愉快与生理快感有一定的联系。对生理机构的适应满足与对社会需要的精神享受可以有内在的相互渗透和联系。日常语言中审美愉快与生理快感就经常彼此交错,混为一谈(美味、美食),从而反映了这一点。所:以完全否认感觉生理因素在美感申的作用,像黑格尔那样纯粹用理性原则来解释感觉,连单纯音调的美也完全归结为整齐统一的理智认识,倒是一种轻视感性的唯心主义的偏见。
卷板机设计感觉所具有的生理快感虽然和美感有一定的联系,但是不能过分夸大这一联系。感觉的生理快感因素在美感中的作用是相当次要的。即使是同一对象(如色彩)所引起的愉快,也应慎重地区别其中快感和美感的不同因素。在审美中,某个色调、音调的感觉所以有快与不快,某种质料(如木、石、水墨冰彩)所以具有不同的感觉特色,主要不是由单纯的生理感受所造成的。
在各种感官中,主要是视、听两种器官发展成为审美的官能。从这里可以看出审美活动具有不同于低级生理感觉的理性性质。心理学证明,光有视觉、听觉而失去触觉、味觉(特别是触觉)时,对象似乎是一种只可理解而不能肯定的虚幻的存在,即缺乏一种对世界最直接的感性经验的确证(儿童虽初是以触觉来感知和认识世界的);光有触、味、嗅觉而失去视、听(特别是视觉)时,如果不凭借教育(思想语言)的帮助,对象则变得混浊一片而不可理解了。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视觉不仅是眼睛的事情,谁都知道,理智的记忆和思考总是伴随着视觉,而思考则总是以实体来填补呈现在眼前的空洞的形式。人看见运动的事物,虽则眼睛本身是看不见运动的;人看见远处的事物,虽则眼睛本身看不见远处;同样,人看见实体的事物,而眼睛看到的只是事物的空洞的、非实体的现象的外表。”触、味、嗅觉感受的对象范围较狭小,往往引起直接的生理反应,更多的与对世界的感性认识有关;而视觉、听觉的感受范围则更为广泛,有着更大概括的可能,从而更多的与对世界的理性认识有关,与人的高级心理、精神活动有关。它们具有更多理解的功能,具有更明显的社会特点,更善于去把握、反映客观世界的本质,以达到更深入的认识。因此,视觉、听觉就成为审美感受的两种主要官能,形成“感受音乐的耳朵、感受形式美的眼睛”。
虽然视听感觉是审美中最主要的,但其他的感觉和分析器官仍然具有一定的作用。例如,在欣赏自然风景时的嗅觉、温觉,在欣赏雕塑绘画时的触觉等,便仍在不自觉中起作用。此外,其他感觉在视觉、听觉的帮助下,也可以形成审美感受。例如,对祖国土地的抚握、对家乡泉水的品尝,都是在视听感觉和想象、理解的帮助下,得以产生的某种审美感受。





